德美化工:细化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德美化工今日公布了修正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1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400万股的10%。激励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每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7.38元。
此次修改的主要条款在于进一步明确了行权条件。自股票授权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期内按每年30%、30%、40%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公司将原来的“第二次行权条件为公司2007年度至T 1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并且2007年度至T 1年度营业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的条件予以增加,增加了“即T 1年度与2007年度相比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累计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5%”。相应地,第三次行权条件作了相应的修改。T年度为期权授权日所在年度。
作者:221.204.25.* 2008-07-17 09:24:30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绝密主力建仓数据 新一代TopView赢富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版权所有: 东方财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