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三次会议昨日对国有资产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的名称已改为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草案增加条款,明确规定“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草案还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作者:121.13.205.* 2008-06-25 11:20:57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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