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团?吉富持有的广发证券到底转让给了谁?有知情者吗?
公用科技持有广发证券10%,可以按权益法核算吗?
如果可以那持有1%也可以按权益法核算吗?我也不懂,那位懂会计的说一下
1)权益法只适用持有单一证券公司20%及其以上股份者,公用科技能使用权益法,说明公用科技已经持有至少20%的广发股份,这与传言公用科技接收广发工会(吉富)所持的广发股份一致了(吉富出了12%).
2)广发3兄弟中,公用科技的广发股份持股量已经跃居第一了,平均每股持有的广发股份比例也已经远远超出吉林敖东和成大,但股价却远远低于,不知何故没有任何主力拉升这样的黄金股.
3)080723的避雷针或纪念碑走法露出的机关是实际走法并非如此.避雷针应当上影线远远大于下影线,甚至没有下影线,但实际上上影线仅仅一点点;纪念碑应当光头大阴线,但实际上有上影线.所以那天的走法恐怕是主力吸货骗筹的经典走法,散户恐怕以持股为宜.
作者:58.247.113.* 2008-7-25 04:51:25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疑团?吉富持有的广发证券到底转让给了谁?有知情者吗?神经!广发由于其权益收益占到了公用的85%以上,所以即使持股不到20%仍然可以采用权益法计算!吉富的12%传闻是转让给七喜控股等几家公司,至于有没有公用就不知道了!
作者:220.166.142.* 2008-7-26 11:04:23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