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千万的薪酬和持续下跌的股票
6616.1万元———中国平安掌门人马明哲2007年的酬金。-50%———中国平安1月初发布巨额再融资计划,平安A股股价的累积跌幅。
眼睁睁看着自己手里的股票“拦腰一刀”,而公司高管的腰包里装着巨额年薪,这样的反差令
广大投资者愤怒和不平。
6000万薪酬怎么来的
从目前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来看,中国平安的马明哲无疑是“身价最高”的高管,而且预计也是2007年公司高管薪酬的“状元”。
从中国平安的年报来看,马明哲税前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是481.9万元,税前奖金(含年度奖金和长期奖励首期首次支付)4132万元,保险2.2万元,税前报酬合计为4616.1万元,税后为2579.4万元。如果考虑马明哲2007年内直接捐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2000万元,则全部税前报酬就是6616.1万元,折合每天薪酬为18.12万元!
对于公司高管们的薪酬,中国平安在其网站上发文称,高管收入主要来源两部分:一是四年前设置的与H股股价挂钩的长期奖励计划的兑现,二是2007年业绩高速增长产生的绩效奖金。
2004年6月24日中国平安建立了虚拟股票(H股)增值权形式的长期奖励计划制度,2004年-2008年每年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贡献,经评比并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批准,确定人选和授予份数。2004年,公司首次以H股发行价10.33港元为授予价,授出4192万份,规定3年后分3年行权。
2007年6月24日首批期权兑现,以当日收盘价和前5天股票收市价均价的孰低值,大约在52港元行权。公司年报表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授予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董监事)2000万份。计入期权费为6.12亿元。”2007年中国平安全体高管们共获薪酬2.82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与业绩表现挂钩的年度绩效奖金,以及长期激励首期首次支付金额,占2007年总收入的比例超过80%。
马明哲和中国平安的高管们,就因有了神奇的长期奖励机制而身价百倍。
平安再融资引跌50%
2.82亿元薪酬,中国平安高管们自然是皆大欢喜。而A股投资者,对中国平安则有着并不愉快的记忆。
今年1月21日,中国平安公告称,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股A股和412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按当时中国平安98元的股价,融资的额度接近1600亿元。
1600亿元!在今年市场将承担3万亿元“大非小非”解禁压力的背景下,中国平安1600亿元的巨额再融资计划,简直令市场惊愕到无语。由此,中国平安开始跳水,并累及整个A股市场一路狂跌。至昨天收盘,中国平安48.99元,拦腰一刀。
再融资何以畅通无阻
中国平安的再融资计划于3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以92%的赞成率高票通过,而这背后的真相则是我们整个市场的悲哀。
迎着市场对其再融资的种种非议,马明哲等带领中国平安高管团队兵分沪深两路,拜访各大基金公司。但事情远不止“拜票”那么简单,有市场人士分析说,“中国平安管理着多少资产啊,这些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买了基金,哪家基金敢不投赞成票?”大蓝筹与大基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样的利益格局下,平安再融资计划能不畅通无阻吗?
不仅仅是中国平安,其后还有浦发银行,还有其它更多的银行、保险公司。上市公司太强势了,投资者显得十分弱势,最终,市场也越走越弱。没有任何人就平安巨额再融资发表声音,市场却终于走到3400点。如果撇除新股发行,这个点位甚至比去年“5·30”行情还低。
如今,中国平安承受着来自舆论和市场的一片指责,感觉无法承受之重;同时中国平安的投资者及至整个A股市场的投资者则承受着来自信心崩溃造成的“跌跌不休”,更是无法承受之重。(记者苗夏丽严黎丽)
"一个公司两种薪酬制度"成天价年薪的"遮羞布"
2008年04月10日 07:16: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律师质疑、交强险亏损、平安集团董事长6600多万元年收入等“惹眼”的词语最近频频擦出火星,吸引世人诸多眼球。平安集团于4月8日首次作出回应,详解中国平安的交强险经营费用情况和高管薪酬体系,并表示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高管薪酬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事实的。(4月9日《
第一财经日报》
平安董事长一年6600多万元的年收入到底和交强险有没有关系,即使平安方面说没关系,人们还是照样怀疑。对此,暂且不说。在平安集团回应平安高管天价薪酬的时候,暴露了这样一个事实:在平安集团实行的是一个公司实行两种薪酬制度。
据报道,为吸引国际一流人才,1994年开始,平安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公司两种制度”的薪酬机制:一种是与国际化相适应的薪酬体系,主要适用于外籍员工和执行董事,另一种是与国内水平和制度相适应的薪酬体系,适用于绝大多数内籍员工。
一个公司实行的是两种制度,这首先涉嫌违法。不管其实行薪酬的目的是什么,作为一家中国企业,首先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制度。我国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这样的“一个公司两种薪酬制度”,很明显有违法国家法律的嫌疑。
如果说为了吸引国际一流人才而实行两种薪酬制度,那么对国际一流人才实行的是一种制度,对包括高管在内的内籍员工,应该实行的是与国内水平和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但是,将公司的执行董事纳入外籍员工薪酬体系,这又是何种道理呢?也可以这样去理解:以吸引国际一流人才为幌子,高管们给自己找个高薪待遇的借口。平安高管们正是将自己纳入特殊的薪酬体系,才使得自己拥有了天价薪酬。
据了解,除了平安集团董事长拥有6600万元年收入外,还有两位高管年收入超过4000万元,另外5位高管年薪超过千万。这也就意味着,仅仅为了支付这8位高管的年薪,平安就支付约两亿元人民币。而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8位高管的年收入实在是惊人。
平安高管们的天价年薪,最直接原因就是“一个公司两种薪酬制度”所造成的。“一个公司两种薪酬制度”差不多成为高管们天价年薪的“遮羞布”。 (徐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