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词夺理的栾川县二、关于“9家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洛阳歌剧院”的问题
我们无需过多辩驳,请看下面这篇文章,县不可能不面对现实吧? 洛阳歌剧院投资疑云
洛阳歌剧院投资疑云2006-07-31 14:38:00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网友评论 122 条 进入论坛
作者:116.24.189.* 2008-7-08 13:10:39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强词夺理的栾川县[原帖]
网络贴子中提到的三强钨钼公司、沪七公司、长青钨钼公司、大东坡钨钼公司、龙沟钼矿、成凌钼业公司、伊河化工公司、鑫鑫矿业公司、九扬矿业公司等9家企业中,三强钨钼公司、大东坡钨钼公司、伊河化工公司、九扬矿业公司等4家均为选矿企业,即购买矿石,从事矿产品加工,不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沪七公司、长青钨钼公司、龙沟钼矿、成凌钼业公司、鑫鑫矿业公司等5家企业为选矿、采矿企业,即从事矿业开采,并进行矿产品加工。这9家企业均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采矿企业均有合法的采矿证。
作者:116.24.189.* 2008-7-08 13:04:45
支持!
作者:122.4.65.* 2008-7-09 12:30:57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强词夺理的栾川县[原帖]
hjz斗士代表圣方联盟对此回复作出全面驳斥:
一,关于栾川县是否存在无证开采的问题
从2003年以来,G务院重新颁发采矿权证后,县只办取了三道桩矿区和上房沟矿区这两个采矿权证,其他的一切开采行为都是属于清理对象了,并无小证并到大证里一说;既然县只申报了两个G务院颁发的采矿权证,为何现在还有其他七个采矿权证的出现呢?国家矿产资源法早已规定了大型的矿产资源的采矿权证必须由G务院颁发,栾川的钼矿资源都属于特大型的,属于国家所有,分为三个矿区的三道桩矿区,上房沟矿区,南泥湖矿区都是大型矿产资源区,他们的采矿权证只有G务院才有权力颁发,省级部门只能颁发中型矿区的采矿权证,而栾川的钼矿就只分布在这三个区,三道桩矿区的采矿权证属于洛钼集团拥有,上房沟矿区的采矿权证属于富川矿业拥有,南泥湖矿区作为预留资源并没有办理采矿权证,钼矿属于国家战略资源,应当属于保护矿种,河南省颁发采矿权证的权力只能争对中型的矿区资源,对于这三个大型的钼矿区域是没有权力去颁发采矿权证的,从矿产资源法的角度讲这是违反法律的,为什么县以上的部门不遵守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呢,矿产资源法是国家颁发的矿产资源有序开采的法律,在2003年前G务院颁发认可的只有三道桩矿区采矿权证和上房沟矿区的采矿权证的前提下,现在还多出了七家采矿权证,请问他们是G务院颁发的吗?作为大型矿产资源必须由G务院颁发采矿权证,县不会不认识到这一点吧,那么为什么又要批准呢?这不能不和县一开始的审查疏忽有关吧?G务院颁发的采矿权证的定义已经很清楚了,一个采矿权证只能对应一个主体,三道桩矿区的采矿权证属于洛钼集团,只能对应洛钼集团,在此矿区开采的其他企业就是非法入侵开采了,上房沟矿区的采矿权证对应的富川矿业,在此矿区开采的其他企业也是非法入侵开采了,而南泥湖矿区作为预留资源是应当加以隔离保护的,不能允许任何企业进入开采,如果有企业在此区域开采,就是破坏了县的政策规定,也是破坏了国家的保贵矿产资源。预留资源也是国家的矿产,不能任意侵犯糟蹋。
作者:116.24.189.* 2008-7-08 13:09:18
支持!
作者:221.3.103.* 2008-7-16 17:02:15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强词夺理的栾川县[原帖]
矿主能摆平一切!!!!!!!!!!!!!
作者:123.5.212.* 2008-07-19 09:18:26
作者:121.25.171.* 2008-7-19 10:41:58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强词夺理的栾川县[原帖]
由此可见,多出来的其他七个采矿权证都是不合矿产资源法的,因为这三个钼矿资源区属于大型矿产区,必须由G 务院来颁发采矿权证,河南省没有权力颁发,颁发了也是违规的,应该取缔的。
作者:222.88.87.* 2008-7-09 08:45:20
支持!
作者:221.218.114.* 2008-7-30 15:24:27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