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揭露:
作者:116.21.114.* 2008-06-15 10:33:07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绝密主力建仓数据 新一代TopView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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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揭露:
圣方现在这个结局, 一切都是私下维护非法开采者的利益的结果!破坏了矿产资源法的有管辖权的地方洛阳,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出这个支持函呢?支持函的玄妙就是让一个违法者来主宰合法的上市公司的命运?来破坏阻扰圣方的重组???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让一个不符合规则的支持函来窒息圣方的重组,就是和违法公司穿连档库,就是执法没有立场原则!
洛阳关于钼矿整合的政策就已经证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为什么ZJH要去支持一个非法的盗采盗伐的被矿产资源法追究的一个私人企业呢???
首钢控股代表着国家中央企业的利益,中央企业也代表了国家的利益,为什么ZJH要挑起事端制造央企跟地方的矛盾?现今的法律已经证明了龙沟是非法的,才有洛yang关于钼矿的整合政策,而ZJH却去接受非法者龙沟的说辞,来挑起央企与地方的矛盾,ZJH以根本不存在的龙沟的非法说辞来制约圣方的重组,要龙沟的保护者出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持函来挑起整个事件的矛盾,请问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不光彩角色???????
为什么说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呢?因为首先龙沟的立论依据不能成立,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洛阳还要在政策的压力下进行钼矿整合呢?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不让龙沟就这样光明正大的开采下去呢?整合就已经说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是彻底了龙沟非法的丑恶历史,是完全的一个不向国家缴纳各种开采费用的犯罪公司!一个非法的被追究的企业凭什么还能举报一个合法的上市公司?条理上不能成立,法理上就更不能成立!那么也就是说,ZJH接受了龙沟的没有法理依据的举报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错误行为,是跟现今政策相违背的【矿产资源法和钼矿整合文件,以及清理取缔非法开采文件精神】。
龙沟的被整合就是充分说明了龙沟的举报非法,龙沟的存在非法;那么龙沟所说的富川注入圣方的价值28.9的采矿权范围包括了龙沟是侵犯了他的利益【第三方利益】就是一个荒谬的无稽之谈!!!
事实证明了富川关于圣方重组的陈述没有错,28.9亿的采矿权范围包括龙沟的部分是完全正确的,是受到政策肯定的,那么首钢关于圣方的重组也就是合法合理的,根本没有违背损害第三方利益和证券法公司法,是符合圣方公司和富川公司的实际情况的,既然如此,龙沟所有关于圣方的举报都是跟实际情况不符的,违反了事实根据的,为什么ZJH还要受理?并对圣方的重组进行无理的非法的刁难和阻拦呢?
ZJH该如何是好?
一切都是私下维护非法开采者的利益的结果!破坏了矿产资源法的有管辖权的地方洛阳,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出这个支持函呢?支持函的玄妙就是让一个违法者来主宰合法的上市公司的命运?来破坏阻扰圣方的重组???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让一个不符合规则的支持函来窒息圣方的重组,就是和违法公司穿连档库,就是执法没有立场原则!
洛阳关于钼矿整合的政策就已经证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为什么ZJH要去支持一个非法的盗采盗伐的被矿产资源法追究的一个私人企业呢???
首钢控股代表着国家中央企业的利益,中央企业也代表了国家的利益,为什么ZJH要挑起事端制造央企跟地方的矛盾?现今的法律已经证明了龙沟是非法的,才有洛yang关于钼矿的整合政策,而ZJH却去接受非法者龙沟的说辞,来挑起央企与地方的矛盾,ZJH以根本不存在的龙沟的非法说辞来制约圣方的重组,要龙沟的保护者出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持函来挑起整个事件的矛盾,请问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不光彩角色???????
为什么说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呢?因为首先龙沟的立论依据不成立,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洛阳还要在政策的压力下进行钼矿整合呢?整合就已经说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一个非法的企业还能举报一个合法的上市公司吗?条理上不能成立,法理上就更不能成立!那么也就是说,ZJH接受了龙沟的没有法理依据的举报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错误行为,是跟现今政策相违背的【矿产资源法和钼矿整合文件,以及清理取缔非法开采文件精神】。
龙沟的被整合就是充分说明了龙沟的举报非法,龙沟的存在非法;那么龙沟所说的富川注入圣方的价值28.9的采矿权范围包括了龙沟是侵犯了他的利益【第三方利益】就是一个荒谬的无稽之谈!!!
事实证明了富川关于圣方重组的陈述没有错,28.9亿的采矿权范围包括龙沟的部分是完全正确的,是受到政策肯定的,那么首钢关于圣方的重组也就是合法合理的,根本没有违背损害第三方利益和证券法公司法,是符合圣方公司和富川公司的实际情况的,既然如此,龙沟所有关于圣方的举报都是跟实际情况不符的,违反了事实根据的,为什么ZJH还要受理?并对圣方的重组进行无理的非法的刁难和阻拦呢?
现在圣方是真正的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圣方的“存与亡”完全是看ZJH站在什么样的立场来办事,有错必纠,有错就改,这是的一贯工作作风,如果死抱一个荒谬和违法的举报来打压圣方,制造证券史上的“圣方冤案”,怎么能向和人民做一个彻底的交代?!
世界上只有一个真理:违法必究,守法泰安!不管是谁!
圣方现在这个结局, 一切都是私下维护非法开采者的利益的结果!破坏了矿产资源法的有管辖权的地方洛阳,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出这个支持函呢?支持函的玄妙就是让一个违法者来主宰合法的上市公司的命运?来破坏阻扰圣方的重组???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让一个不符合规则的支持函来窒息圣方的重组,就是和违法公司穿连档库,就是执法没有立场原则!
洛阳关于钼矿整合的政策就已经证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为什么ZJH要去支持一个非法的盗采盗伐的被矿产资源法追究的一个私人企业呢???
首钢控股代表着国家中央企业的利益,中央企业也代表了国家的利益,为什么ZJH要挑起事端制造央企跟地方的矛盾?现今的法律已经证明了龙沟是非法的,才有洛yang关于钼矿的整合政策,而ZJH却去接受非法者龙沟的说辞,来挑起央企与地方的矛盾,ZJH以根本不存在的龙沟的非法说辞来制约圣方的重组,要龙沟的保护者出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持函来挑起整个事件的矛盾,请问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不光彩角色???????
为什么说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呢?因为首先龙沟的立论依据不能成立,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洛阳还要在政策的压力下进行钼矿整合呢?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不让龙沟就这样光明正大的开采下去呢?整合就已经说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是彻底了龙沟非法的丑恶历史,是完全的一个不向国家缴纳各种开采费用的犯罪公司!一个非法的被追究的企业凭什么还能举报一个合法的上市公司?条理上不能成立,法理上就更不能成立!那么也就是说,ZJH接受了龙沟的没有法理依据的举报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错误行为,是跟现今政策相违背的【矿产资源法和钼矿整合文件,以及清理取缔非法开采文件精神】。
龙沟的被整合就是充分说明了龙沟的举报非法,龙沟的存在非法;那么龙沟所说的富川注入圣方的价值28.9的采矿权范围包括了龙沟是侵犯了他的利益【第三方利益】就是一个荒谬的无稽之谈!!!
事实证明了富川关于圣方重组的陈述没有错,28.9亿的采矿权范围包括龙沟的部分是完全正确的,是受到政策肯定的,那么首钢关于圣方的重组也就是合法合理的,根本没有违背损害第三方利益和证券法公司法,是符合圣方公司和富川公司的实际情况的,既然如此,龙沟所有关于圣方的举报都是跟实际情况不符的,违反了事实根据的,为什么ZJH还要受理?并对圣方的重组进行无理的非法的刁难和阻拦呢?
作为直接决定太平洋证券上市的文件,《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有关问题的批复》(证监办函[2007]275号),是由证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并且没有公布在证监会的方网站上。一周后,证监会人事发生变动。
一位证券市场的资深人士说,经过证监会办公厅给上交所下发的批复而上市的模式是前所未有的。受访的一位法律学者分析,行政机关因为实施行政行为需要正式行文的时候,其行文主体只能是依法享有行力的行政机关。如果证监会实施行政行为对外行文,法定行文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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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
都到本竟去。。。。。。。。。。。。十为有行。。。。。。。和他没发了。。。。
圣方现在这个结局, 一切都是私下维护非法开采者的利益的结果!破坏了矿产资源法的有管辖权的地方洛阳,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出这个支持函呢?支持函的玄妙就是让一个违法者来主宰合法的上市公司的命运?来破坏阻扰圣方的重组???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让一个不符合规则的支持函来窒息圣方的重组,就是和违法公司穿连档库,就是执法没有立场原则!
洛阳关于钼矿整合的政策就已经证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为什么ZJH要去支持一个非法的盗采盗伐的被矿产资源法追究的一个私人企业呢???
首钢控股代表着国家中央企业的利益,中央企业也代表了国家的利益,为什么ZJH要挑起事端制造央企跟地方的矛盾?现今的法律已经证明了龙沟是非法的,才有洛yang关于钼矿的整合政策,而ZJH却去接受非法者龙沟的说辞,来挑起央企与地方的矛盾,ZJH以根本不存在的龙沟的非法说辞来制约圣方的重组,要龙沟的保护者出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持函来挑起整个事件的矛盾,请问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不光彩角色???????
为什么说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呢?因为首先龙沟的立论依据不能成立,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洛阳还要在政策的压力下进行钼矿整合呢?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不让龙沟就这样光明正大的开采下去呢?整合就已经说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是彻底了龙沟非法的丑恶历史,是完全的一个不向国家缴纳各种开采费用的犯罪公司!一个非法的被追究的企业凭什么还能举报一个合法的上市公司?条理上不能成立,法理上就更不能成立!那么也就是说,ZJH接受了龙沟的没有法理依据的举报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错误行为,是跟现今政策相违背的【矿产资源法和钼矿整合文件,以及清理取缔非法开采文件精神】。
龙沟的被整合就是充分说明了龙沟的举报非法,龙沟的存在非法;那么龙沟所说的富川注入圣方的价值28.9的采矿权范围包括了龙沟是侵犯了他的利益【第三方利益】就是一个荒谬的无稽之谈!!!
事实证明了富川关于圣方重组的陈述没有错,28.9亿的采矿权范围包括龙沟的部分是完全正确的,是受到政策肯定的,那么首钢关于圣方的重组也就是合法合理的,根本没有违背损害第三方利益和证券法公司法,是符合圣方公司和富川公司的实际情况的,既然如此,龙沟所有关于圣方的举报都是跟实际情况不符的,违反了事实根据的,为什么ZJH还要受理?并对圣方的重组进行无理的非法的刁难和阻拦呢?
圣方现在这个结局, 一切都是私下维护非法开采者的利益的结果!破坏了矿产资源法的有管辖权的地方洛阳,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出这个支持函呢?支持函的玄妙就是让一个违法者来主宰合法的上市公司的命运?来破坏阻扰圣方的重组???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让一个不符合规则的支持函来窒息圣方的重组,就是和违法公司穿连档库,就是执法没有立场原则!
洛阳关于钼矿整合的政策就已经证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为什么ZJH要去支持一个非法的盗采盗伐的被矿产资源法追究的一个私人企业呢???
首钢控股代表着国家中央企业的利益,中央企业也代表了国家的利益,为什么ZJH要挑起事端制造央企跟地方的矛盾?现今的法律已经证明了龙沟是非法的,才有洛yang关于钼矿的整合政策,而ZJH却去接受非法者龙沟的说辞,来挑起央企与地方的矛盾,ZJH以根本不存在的龙沟的非法说辞来制约圣方的重组,要龙沟的保护者出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持函来挑起整个事件的矛盾,请问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不光彩角色???????
为什么说支持函是一个违背了现今所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规则的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条款呢?因为首先龙沟的立论依据不能成立,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洛阳还要在政策的压力下进行钼矿整合呢?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不让龙沟就这样光明正大的开采下去呢?整合就已经说明了龙沟的存在是非法的,是彻底了龙沟非法的丑恶历史,是完全的一个不向国家缴纳各种开采费用的犯罪公司!一个非法的被追究的企业凭什么还能举报一个合法的上市公司?条理上不能成立,法理上就更不能成立!那么也就是说,ZJH接受了龙沟的没有法理依据的举报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错误行为,是跟现今政策相违背的【矿产资源法和钼矿整合文件,以及清理取缔非法开采文件精神】。
龙沟的被整合就是充分说明了龙沟的举报非法,龙沟的存在非法;那么龙沟所说的富川注入圣方的价值28.9的采矿权范围包括了龙沟是侵犯了他的利益【第三方利益】就是一个荒谬的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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