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件的指导精神,公司现对2007 年
10月25日披露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情
况监管意见的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展情况
1、2007年4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
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全面、深
入地开展治理专项活动。
2、2007年8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并披露了公司自查
报告和整改计划。
3、2007年10月12日,深圳证券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深圳
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
司字[2007]100号)。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意见》的各项内容,根据整改提出的要求结合公
众评议情况,公司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2007年10月24日,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治理情况监管意见的
整改报告》。
二、公司治理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要求,从自查阶段开始就依不同情况对公司治理
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工作同步贯彻落实。至2008 年6 月
30 日,公司已根据深证局公司字[2007]100 号《关于对深圳中华自行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针对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公司“三会”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已顺利
完成。自查报告中需要持续改进事项的完成情况如下:
1、关于我司《公司章程》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
定,未规定对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权限范围、决策程序以及涉及资金占公司
资产的具体比例:
整改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实际情况,于
2007 年12 月24 日召开的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
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权限范围、决策程序以及涉及
资金占公司资产的具体比例。
2、关于公司尚未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5 条的要求制定专项制度。
3、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违反了《公司法》第 49 条关于“董
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规定。
4、关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于2007 年10 月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过了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工作;修改了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及本规则审议生效的
规定;修改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和会计
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记录和保管制度,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
度等内容。
5、关于“三会”运作不够规范,公司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
议上参会董事、监事签名不全,违反了《公司法》第108 条的规定。
整改情况说明:开展活动以来,公司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董事会、监事会会
议的运作。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特别是新任董事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持续学习,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第
十三期)》的培训;组织董事、监事参加了深圳证监管局于 2007 年
11 月举办的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公司将确保每位董、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参加由监管部门组织
的后续培训,以提高董、监事的规范运作意识。2007年5 月,公司董
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08年6 月,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新
一届的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良好,杜绝了再出现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决议上参会董事、监事签名不全的情况。
三、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及下一步改进计划
1、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公司及时向全体
董事通报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各种信息资料特别是财务资料,加强了
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同时组织董、监事到公司主要企业
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基层管理者和有关中介机构的汇报。新一届董事
会在董事会议召开期间,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且在会上积极
发言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董事会下设审计和薪酬与考核两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听取公司
内审部门的汇报,编制公司的年终内控自我评估报告,评审后报董事
会审议。
2、进一步强化监事会治理工作中的监管职能。监事会加强了对公
司内审工作的监管,听取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关
于公司财务状况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自己的独立审核意见,对定期报
告和重大事项审核坚持了事先审核程序。
3、进一步强化公司管理层在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采取了中心组集中学习、专业人员讲解、外部培训等学习形式,
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是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相
关文件及新的财务会计准则等。各级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
设,将公司的内控管理落到实处。公司已将各级管理人员在规范运作、
专项治理方面的表现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4、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并在2007 年年度报告
中对内部控制做了详细的自我评价,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同时,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的
内部控制,规范下属分公司和经销公司的经营运作,已委托北市竞
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对哈尔滨中华自行车经销有限公司等 16
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进行调查,证实该16 家公司其中 9 家公司已被吊
销或注销、5 家公司处于停业状态且长期未工商年检或无法联系、2 家
公司无当地工商局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经 200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十七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投资损失的议案》,对
哈尔滨中华自行车经销有限公司等 16 家公司的长期投资损失进行了
核销,并将在年内完成该16 家公司营业执照的注销工作。
5、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公司
网站内容,将最新、最准、最全面的公司公开信息及时提供投资者查
阅。并充分利用股东大会、来访接待等方式加强了与投资者面对面、
一对一的沟通交流,直接地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将在巩固2007 年公司治理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提高规范运作
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把公司治理活动继续推向深
入,以内控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法人治理和勤勉尽责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
作者:124.236.152.* 2008-7-22 18:37:26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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